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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房产防陷阱

1998-03-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分析和对十大行业经营承诺调查统计显示,住宅消费中的质量、价格、面积、功能、维修、管理、服务中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严重。作为消费者,购房置产时,应注意其陷阱。

一、提防广告有陷阱。售房广告常常有许多溢美之辞。你要仔细鉴别,凡是不符合《广告法》的售房广告,十有八九是诱你上当的陷阱。

二、警惕冒牌开发商。当你面对开发商、经销商及其代理人时,要先验“五证”:房地产开发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项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防止“房虫”骗你没商量。

三、签订合同要规范。房地产买卖是大宗交易,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购房置产一定要签订合同。而且,一定要使用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商品房销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不法经销商用不公平的格式合同书(含义不明的欺诈合同),“请君入瓮”。

四、房屋质量有标准。《建筑法》规定我国实行工程建筑“质量体系认证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建筑质量负法律责任。建设部还将推行《商品房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及包修、包退、包赔制度。这些质量保证条件,在购房时不要放弃。

五、拒绝接受价外价。拒绝经销商将“定”金改为“订”金,因为“定金”受《经济合同法》保护,而“订金”则不然;拒绝在支付全价或首付款后,开发商或经销商提高单价或新增收费项目;拒绝经销商多算面积或多摊共用面积而变相加价。

六、依法主张保安居。当你在购房置产过程中遇到了麻烦,不要自认倒霉。应依照《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筑法》及《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等法规,维护自身权益。找经销商协商解决;找消协调解;找工商和建设主管机关申诉;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及时、公正解决。

北京诚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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